從未有過像塔克(PJ Tucker)這樣的NBA球員。之前大家認知的明星球員,偶像,他們都有一項特點。他們是通過場上的優秀表現獲得大量媒體關注的全明星球員。
塔克可能永遠都不會出現在麥片或是開特力的廣告中。然而,這位NBA藍領球員的代表,坐在米蘭時裝秀的前排,離Anna Wintour(《Vogue》美國版主編,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原型,譯註)只有幾個座位。NBA的替補球員通常不會有這麼好的座位。他們當然也不會像塔克在2019年球鞋合約到期時那樣引起主要球鞋公司的簽約競價,塔克最終和NIKE完成簽約。
塔克和我進行了1對1的交流,討論的話題範圍很廣,從他超級火爆的獨立品牌Temples and Bridges聯名的太陽鏡到他對衣服的熱愛是如何開始的,還有爲什麼只是穿AJ永遠不會讓你很酷。塔克對自己如何成爲現在的自己深有感悟。
記者:我很認真的做了功課,我知道你不僅僅是個運動員,不僅僅是個公衆人物,你是處在時尚最前線的人。我能想象到你和許多東西有關,但你並沒有在太多東西上留下名字。我很好奇,你爲什麼選擇和Temples and Bridges太陽鏡聯名呢?
塔克:有趣的是,你是第一個這麼說的。確實如此,就像我從來沒想過的那樣,我真的不想把我和一個品牌或是一種情境綁定在一起。我一直都是個消費者,不是嗎?我愛購物,我喜歡去商店,在那待兩個小時,就是不斷的在貨架間穿梭,你懂我的意思吧?
記者:所以這在我聽起來像是當你和一個品牌達成合作時,你更像是在尋找一種感覺,而不是像很多人那樣只想賺錢,對嗎?
塔克:我沒有在追求什麼。這和球鞋是一樣的。可能有點偏離主題,我不想擁有簽名鞋是因爲那意味着我每次比賽或是外出都得穿一樣的該死的鞋子,我還得去推銷這種該死的鞋子。每天都穿同樣的鞋子,我會厭煩這雙鞋,我不能每天都穿同樣的鞋。我不管這鞋是什麼鞋,我就是不能每天都穿同樣的鞋,那就是為什麼我從來不想要我自己的簽名鞋。
記者:每個人都想要變得新穎。每個人都關注球鞋。這甚至不僅僅是個選擇。所以我想知道你關於這些的經歷。
塔克:那很有趣。這就像我一直以來不斷談到的那樣,所有的這些經歷我都有過,因爲你是來自紐約的,所有的這些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記者:當然。因爲人們每天都在看,每天和你有交集的人都在看。
是的。說實話,這就是我的經歷,我會說特別是在一些很重視時尚的地方,像在歐洲那邊,像在義大利,在法國,在那些地方,看到那些人,就是日常的普通人,看他們的日常生活。我認爲我的“高級時尚”來自於那些,但我的日常真的也很重要,每天的穿着打扮真的是件大事。
上高中的時候,我來自北卡羅來納州的Raleigh。我現在告訴你,如果你不注意穿着,其他人就會看着你說“Yo, what’s up?”,“Yo, Deck Money with his dirty laces.”,“Yo, get your homey right”,你必須注意這些,這就是真實生活。誰穿了AJ,誰的鞋子很醜,你是哪來的?你不是這的吧。
記者:我想知道,就你現在看來,你得到的第一件讓你瘋狂的東西是什麼。比如說,我以前求着我爸爸給我買一件Tommy Hilfiger的大衣。我當時才5年級,它是海軍藍和綠色的,我可以向上帝發誓,當我去學校的時候,開始三個月我一直穿着,但到11月天氣更冷的時候,它就被收起來了。但我還是儘量穿它,因爲我就是喜歡這件衣服。你能想起來第一件讓你感覺到“上帝,我愛它”的東西是什麼?
塔克:在我小時候,是Starter的聯名。我想要它們。我一直是華盛頓橄欖球隊的球迷。我的奶奶,我的父親,我們都是球迷。我的成長過程中沒有黑豹隊(北卡羅萊納黑豹隊,譯註),只有紅皮隊(華盛頓NFL球隊,譯註)——所以我想要一頂Starter聯名的帽子和一件聯名的套頭衫。我必須得有一件。
當我最終得到那件衣服時,那件衣服對我來說就是一切。我們正在談真實高中的樣子,我以前經常去找我的姨媽們。我曾經每天都攢錢。
記者:這太瘋狂了,因爲這和我自己的成長過程很相似,因爲你剛剛提到了你的姨媽們,我的母親有五個姐妹。他們都有孩子,我是這一代最小的,我記得我的表姐有了一份工作,她比我大了6歲,她給我買了一雙AJ,她給我買了一些Rocawear(JAY-Z的品牌,譯註)。他們會這麼做的。
塔克:是的,是的
記者:許多人會拼湊他們的零錢,然後當你出現在學校,高中的小團體或者你們的聚會時,無論什麼情況,你就可以有一些東西,讓你自己感覺很棒。但瘋狂的是,你利用了整個家庭的力量來得到自己的新衣服。
塔克:你必須得這麼做,聽我說,我是來自Halifax Court項目的家庭(美國一項公共住宅項目,譯註)。我一無所有。你瞭解了吧?你會變得更機智。你知道我話的意思吧?通過除草賺錢,我會找我的奶奶。我需要那些,他們也接受如此,因爲他們知道,特別是AJ鞋,特別是想着得到AJ鞋時,但當我想要得到套頭衫時,我開始爲此奔忙,他們讓我成了今天的我。這都是他們的錯。這是我姨媽的錯。
說實話,我一直都是這樣,我的生活離不開這些,不是嗎?當你真的開始做這些事情,這就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嗎?這就是我談論球鞋的原因,之前有許多訪談,我已經有些厭倦了,因爲很多都是來自那些不懂這種文化的人的問題。
記者:是的,他們不懂
塔克:他們不清楚我們是怎樣長大的,他們不清楚什麼才是對我們真正有意義的。他們理解不了,所以當我談論這些的時候,我不得不拿出實物給你看,如果你不懂的話,你真的沒必要懂了。
塔克正在講的是當你經濟狀況不好時,擁有亮眼的物品通常是唯一讓自己可以感覺到驕傲的方法。這或許有些陳詞濫調,但這是在一無所有中成長起來的人們的共同心態。所以即便現在是有錢人的塔克也還有他在早年間的想法。不難理解,這就是他現在能佔有一席之地的方法,以及他脫穎而出的原因。
他現在成爲了時尚界的重要存在,遠不只是一名“時尚的運動員”,塔克已經成了球鞋的代名詞。在這點上,塔克毫無爭議的是球鞋之王。塔克對自己在該領域的名聲有些驚訝,像他這樣的人能從公共住宅項目的參與者到NIKE最有影響力的代言人之一。“我的一個特點是,我比任何人對自己都更真實,我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我來自哪兒,我在做什麼,我接受什麼,那些是讓我成爲現在這樣的一部分原因。但對我這樣的人來說,竟然有人花錢來讓我穿一個品牌的東西,這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他解釋到。
“通過社群媒體,你可以更好的瞭解別人,你可以看到他人的風格,看到他們怎麼穿搭,如何展現。可以看到在生活中他們還做什麼事情,我認爲這就來到了另一個層級,這給了像我這樣的人一個機會,去變成一個你之前從未想過的存在。之前從未有過像我這樣的NBA藍領球員。”
因此,就像衣服那樣,塔克對球鞋的渴求很早開始就不足爲奇了,現在你可以說,這些基本已經融入到這個男人的DNA之中。
“我從未刻意的要在球鞋領域做些什麼”,他解釋到。“那就是我最自然的部分。基本上從我出生開始就是這樣。AJ1是85年發佈,那就是我出生的年份,當然我母親給我買了一雙。我母親是喬丹的忠實粉絲,我們來自北卡羅來納州”。
塔克和其他熱愛球鞋的人一樣,他開始成爲一名籃球手。球鞋是你打球要穿的,所以你開始追尋更好外形,更好穿着感的鞋子。
理解塔克如何成爲現在這樣很重要,這些球鞋在他的體內創造出一種感覺。這不是像現在這樣,Travis Scott穿了一雙Nike Dunks,然後他們在Stockx的價格就會飛漲,塔克來自一個人們會穿着自己喜歡的球鞋的時代。就是那份對球鞋最真摯的喜愛,讓塔克在球鞋領域中獨一無二,讓他能脫穎而出。這就是人們爲什麼一直着迷於他與球鞋的相關的動向,就是因爲他們可以感受到這是真實的。
這也解釋了爲什麼NIKE會和他簽下合約。塔克不會像大多數NIKE簽約的運動員那樣有自己的簽名鞋,但他會是第一批得到各種新品的人。塔克和NIKE複雜合約的細節有些模糊不清,但從最近的事例中可以看出一些內容,例如下面這雙十Yeezy2,以及源於此配色的雙十Kobe 6 PE。這雙十都在網路上引起了轟動。
“當我把他們展示出來的時候,我不知道爲什麼,我的電話不停的在響,我幾乎不得不將手機關機”,他說到。“我的電話瘋狂的在響。我不只是說說,我想說的是運動員們。我想說的是來自其他運動的運動員們。那種能量就是我想帶回的。那種對運動鞋真正的渴求,並且從中享受到樂趣,向人們展示各種可能性和可能發生的事情”。
塔克說我們期待着未來有更多這樣的東西,但和那些PE不同,塔克未來所要展示的東西會公開發售。“我已經和NIKE談了這件事。去年我可以有我的Kobe 5系列,人們可以買到,我們希望做更多那樣的產品,更有連續性”,他說到。
大家都知道,塔克在過去經常穿勒布朗(LeBron James)系列的簽名鞋,所以我直接問他,人們會不會有可能擁有由塔克設計的勒布朗系列的球鞋。他的回答會讓所有熱愛勒布朗系列以及熱愛籃球鞋的人們興奮。
“哇哦。你最近在和誰聊天,你知道的太多了,你知道的太多了。誰跟你說的?說真的,勒布朗是我兄弟,我們的一些東西正在製作中”,他解釋到。
“我們會帶來一些有趣的東西,那就是我重新和NIKE簽約的部分原因,不是嗎?是的,我本可以去追求更多的錢,去其他什麼地方,去做一些其他事情,但是老實說,沒有什麼比鈔票更好了”,他說到。“我喜歡穿一些其他品牌,我總是在不斷的變換,但當我們談到籃球鞋的時候,我們談到我們在做的事情,我感覺這是讓我們做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的最好機會。NIKE允許我穿我想穿的任何鞋子,這在其他他們簽約的人身上是不被允許的”。
看到塔克成爲運動鞋和時尚文化中最出色的部分之一仍然有些難以置信,但這一切都是註定的。我問塔克他是否意識到他現在的地位,僅僅通過他穿着的東西就可以改變潮流,他的回答在我看來,充分說明了爲什麼這麼多人被他吸引以及他在這個領域所做的一切。
“我真的,沒有意識到,我發誓,人們肯定認爲我在說謊。但我根本就不會那樣想。我也不會那樣說。那些東西根本不會在我大腦裏出現。對我來說這無關緊要,因爲我就要穿新穎的東西。如果你做的東西新穎,時髦,那我就會同你合作。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真的會和你一起。這不是因爲某個人打電話給我,然後說,‘這東西很好,人們都這麼穿’,或是‘我們給你錢,你幫我們宣傳。’我永遠都不會那麼做。如果它不夠時髦,我對它沒有感覺,我是不會穿它的。這就是其中之美,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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