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rant的叛逃是最徹底的叛逃,但他被認為同樣是叛逃者的前輩們,卻各自有各自的苦衷……
2004年,Barkley進入太陽隊的榮譽之戒(類似球衣退休的榮譽),現場巴胖對著球迷一通深情告白:「你們是我熱愛鳳凰城的原因,是你們讓我每晚都保持能量,為球隊奮戰。」
在那一刻,當年巴胖和球隊球迷的不愉快似乎突然煙消雲散,一如3年前76人為他球衣退休時一樣,那時,Barkley甚至對著鏡頭留下淚水,全然忘了當初自己當初辱罵老闆怒吼隊友時是多麼想逃離這支「該死的球隊」
也許對於超級巨星來說,時間真能撫平一切,人們會選擇性記得他們的傳奇,忘記傳奇背後的齷齪,可以想見的是,未來雷霆十有八九也會退休Durant的35號,邁阿密和克里夫蘭也可能同時升起LeBron的戰袍。
但這種退休真的會和未來Wade的球衣高掛是同樣的一回事嗎?Reggie Miller說了,Durant是在用無價之寶換廉價的戒指。「我輸給過Jordan,輸給過Ewing,輸給過Bird,輸給過Thomas,輸給過O’Neal和Hardaway,但我想要這樣的對抗,即使我沒有贏。」
然而實際上,戒指和忠誠都想要才是符合球員人性的要求,就拿Miller來說,在他批評Durant的時候,2007年悄悄訓練為了加盟綠軍的事就可以一筆勾銷?(當時溜馬老闆甚至對他釋出了一條言辭激烈的「警告」)承認吧,力有不逮才是Miller沒有選擇背叛的真實原因,忠誠只佔其中的一小部分。
所以我們又回到了那個自相矛盾又無比爛俗的「忠誠」問題上,要不,我們去問問雷霆的Nick Collison,熱火的Haslem,溜馬Jeff Foster(已退休)為什麼他們沒有被交易吧,難道是因為他們比Durant、Wade、小O’Neal更忠誠嗎?答案不言自明。
可球迷不管這些,該燒球衣燒球衣,該打標語打標語,回到主場,舉牌子究竟是reggie one more year 還是 queen james 也不是靠什麼道理能掰扯清楚的。有人說:「公道自在人心」,可LBJ以叛徒到回到克里夫蘭馬上就重新君臨天下的故事早就告訴我們,只要你夠強,劇情翻轉就根本不需要什麼邏輯。
所以還是把話題回到Barkley身上吧,1996年,當他第一次回到太陽隊主場時,太陽隊準備了一個「盛大」的歡迎儀式,在「歡迎影片」中,太陽隊的吉祥物走進更衣室,收拾Barkley留下的東西,其中一個標有「總冠軍」卻空空如也的盒子,引起了球迷的鬨堂大笑。
Barkley就站在場邊看著這一切,然後帶著可怕的沉默上場。全場比賽,Barkley只投了8個球,但他卻用瘋子一樣搶板發洩著自己的苦悶和憤怒,賽後,技術統計單上寫著:Barkley:20分(8中5,14罰10中)33籃板(太陽隊全隊30籃板)2火鍋。
Barkley選擇用最激烈的態度表達了對老東家的抗議(估計我們也能從新賽季的Wade身上看到這一幕),而事實上他本來就不虧欠太陽什麼,1996年的太陽經過管理層的折騰已經日薄西山,賽季只有堪堪41勝,Barkley季後賽場均24+13也難阻首輪出局,對於一個32歲的人來說,此時離開根本毫無道德負擔,更何況他本來還有合約在身,根本走不了。
火箭隊當時則非常需要Barkley的加盟,該賽季火箭隊身為衛冕冠軍卻在西區準決賽被超音速橫掃,鋒線缺人導致Olajuwon被圍剿致死就是火箭的命門,而Barkley正好能補上這一塊的空缺,因此自從球隊被淘汰開始,火箭隊就一直在瘋狂追求Barkley,不斷給太陽隊加價。
(另一個逼迫火箭隊做交易的契機來自湖人,該年夏天,湖人隊從奧蘭多挖來了O’Neal,西區球隊實力對比的天平已經有了傾斜的跡象,火箭必須做點什麼來加強內線。)
太陽隊對於交易的態度開始是欲拒還休的(期間他們還試圖拉來金塊做三方,打算挖來Mutombo)。最後則變成類似07年狼隊轉賣Garnett的態度,從火箭隊挖走了Horry、Cassell、Mark Bryant和Chucky Brown。
於是就這樣,Barkley成了所謂的抱團「始祖」,而事實上他並沒有逼太陽做什麼,加盟火箭伊始,他還不得不處理媒體「如何面對加盟曾連續兩次淘汰你的火箭」的尷尬提問,對此Barkley自我嘲諷道:「打不過他,你也就只能加入他們了吧。(couldn‘t beat them , you had to join them)」。
後來的事情我們都知道,Barkley為了戒指犧牲了金錢、名聲、健康和球隊地位,卻什麼都沒有得到,抱團抱的極其失敗,但至少太陽隊的球迷最後原諒了他。而相比之下,Earl Monroe的遭遇就堪稱硬幣的另一面了——他收穫了戒指,總冠軍,錢,但直到27年後,象徵他榮譽的球衣才得到退休。
子彈隊不願意放過他是有原因的,因為Monroe和子彈隊分手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錢不夠。在廣受ABA衝擊的70年代,有地位的球員想要高點的待遇無可厚非,但子彈隊老闆認為Monroe過於自私,拒絕給Monroe加薪,於是Monroe一怒之下,威脅離隊。
對於一心掙錢的Monroe來說,彼時的北美籃球圈真是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消息剛放出來,ABA的溜馬就找上門,而Monroe自己則想去大城市,洛杉磯的陽光沙灘,芝加哥的和風細雪,費城的高樓大廈,都是他嚮往的新天地。
但問題是,在70年代,球員的從屬關係還沒有類似現在NBA這樣明細的劃分,球員轉會還留有類似歐洲足球轉會的「轉會費」補償遺風,而因為Monroe去意已決,當時無論溜馬、76人、湖人,都不樂意給子彈提供簽約補償,唯一能給予子彈補償的……是宿敵尼克。
然後Monroe就去尼克了,事後人們將這次轉會形容為NBA歷史上最無恥的叛逃,但刻意忽略了Monroe並不像後來的LeBron和Durant一樣有完全自主選擇的能力,從某種程度來看,老闆甚至是故意把他送去尼克讓他背黑鍋的(當然他本人對於去尼克這並不太介意)。
PS:人都不是鐵石心腸,剛開始,Monroe對於加盟宿敵尼克也有顧慮,他甚至不再強硬的要求轉會,而是再次接洽子彈,重申了漲薪的要求,然而子彈隊老闆Pollin沒有給他回頭的機會,在Monroe最後一次提出漲薪要求後的幾個小時後,子彈隊老闆就宣佈了交易。
日後,媒體評價Monroe的這次離隊為:「1985年湖人把魔術師交易給了塞爾提克。」但當時的Monroe卻提出了一句日後被不少球迷不斷重複的話:「人們總是要求球員忠誠,而球隊卻從來都不必對球員忠誠。」
在與子彈隊老闆的口水戰中,Monroe還把此事上升到了種族主義的程度上,子彈隊老闆搬出West為例子稱Monroe貪婪,打球自私,不為球隊著想。而Monroe則回擊到:「West從未落入我們的境地,他不是黑人,不會像我們一樣擔心退休後的生活,我必須賺夠以後生活的錢。」
然而不管怎樣,這種轉會宿敵的行為從來都會被解讀為惡意噁心球迷,也最為球迷不恥(所以即使Ray Allen有無數理由,塞爾提克的球迷也依然會罵他叛徒),而火上澆油的則是Monroe自己,在之後幾年的季後賽中與子彈的比賽中,他連續幫助尼克在關鍵時刻取分,這無疑加深了球迷對他的仇恨。
(70年代子彈隊年年殺入季後賽,從69年開始,到1974年,他們連續在季後賽5次遇到尼克,只贏了70年一次,其中73和74年兩次都是直接死在Monroe手上)
當然,子彈不原諒Monroe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雖然尼克在得到Monroe後奪得一冠,但打不死的子彈隊在78年奪冠了,而且熬到尼克分崩離析的79年,子彈隊還能殺進總冠軍賽。作為笑到最後的勝利者,他們自然有無視Monroe這個叛徒的驕傲。
所以在27年後,等到老Pollin去世,Monroe才等來了他的球衣退休儀式,而現場只有稀稀拉拉挽尊般的掌聲,此時給他退休球衣的球隊也已經不是他效力過的巴爾迪摩子彈,而是面目全非的華盛頓巫師——對於新的首都球迷來說,Monroe的傳奇早已成為風華破碎的雕像,隨風消散——對於一個名人堂球員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殘忍的了。
把Durant今夏做的事情拆成三份:如果說Barkley完成的是加入擊敗自己的球隊(1/3);Monroe完成的是投入宿敵懷抱(2/3),那Moses Malone完成的就是最關鍵的部分:裸投一支超級強隊(3/3),1982年,Moses拿下MVP,賽季結束他就和76人簽約。火箭只得到一枚首輪籤和一個龍套作為「補償」。
這樣做過分嗎?一支57勝的強隊憑空長出一個MVP你說過分不過分?最終76人例行賽一路橫掃,季後賽更是完成了傳奇的fo-fi-fo奪冠。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偉大的成就,也許未來Durant和勇士也會取得類似的成功,再經過大概三四十年時間的洗刷,這段的歷史也會被打扮成一段佳話,畢竟勝者通吃嘛。
但是,歷史的真相往往隱藏在細節中,上文提過,與現代球員不同的是,當時乃至之後很多年的NBA球員並沒有主動選擇球隊的權利,大多數情況下(甚至是自由球員),球員也只能被動的等待球隊交易自己去其他球隊,甚少有人能主動決定自己的命運。
事實上,LeBron2010年直播決定時就有NFL的球員力挺說球員終於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去向了,而早在Monroe轉會尼克的70年代,Jabbar&大O和他們的公鹿隊在隊內也為此進行過一次激烈的辯論,有多達一半的球員支持Monroe(所以你也不難理解為什麼很多球員力挺Durant的轉會)。
Moses當時的情況比Monroe也主動不到哪裡去,在1982賽季結束後,Moses作為MVP身價飆升,當時火箭隊表態,不管其他球隊給Moses Malone開任何身價他們都會匹配。
有了這顆定心丸,Moses整個夏天都留在休士頓,他不覺得自己會去其他地方,期間甚至還去休士頓大學和當時還是大學生的Olajuwon玩對練,給了大夢進入NBA之前最初的教導。
(這段歷史對Olajuwon的成長非常重要,大夢在2008年入選名人堂的演講上說道:「假如沒在(大學)與Moses交手,我可能永遠不會有今天的成就。是他教給我NBA的規則和基礎,讓我知道自己該做好什麼,跟他一起訓練,你得不到休息的機會。)
然而在76人瘋狂砸出6年1320萬的大合約(當時的NBA歷史最高,相當於如今的Conley)之後,火箭隊的老闆卻慫了(他們只願意開均薪170萬的合約),Malone就在這種情況下一臉懵逼的收拾裝備去了費城,意外的和J博士、Cheeks「抱了團」。
如今這次轉會已經被認為是NBA歷史上最蠢的超級中鋒離隊事件之一,雖然Moses的離隊讓火箭戰績一路狂跌,從事實上給火箭新雙塔的成立製造了客觀條件,但Moses在離隊後依然保持了連續7個賽季的場均20+10貢獻,並直到90年才退出一流中鋒行列。1981年火箭還靠他進了總冠軍賽,如果堅持下來呢?
PS:事實上,火箭隊在這次Moses離隊事件中留了後路,他們從76人手中交易來的首輪秀原本屬於騎士,上世紀80年代初的騎士選秀權透支戰績稀爛,火箭是打算在Moses離隊的基礎上,增加一枚高順位秀來作為重建基礎。
PS2:所以到了1982-83賽季,火箭在西區一路狂輸,騎士在東區一路狂輸,由於當時選秀狀元是由東西區戰績最差隊擲硬幣決定,而當時 Sampson和Ewing都有意參加選秀,因此火箭很可能一把包圓,平地蓋雙塔完成重建。
PS3:但是火箭的美夢最後被騎士破壞了,不甘心受辱的騎士在最後幾場比賽裡連續擊敗火箭、溜馬(2次),結果導致戰績反超溜馬,火箭只能和溜馬猜硬幣,最終驚險的拿到狀元和探花。
Moses故事的最終結果是,一個「外來的」巨星始終還是無法得到球隊的完全尊重,離開火箭的Moses職業生涯後來顛沛流離,先後被76人、老鷹、公鹿等多隊轉賣,成為了被球隊「不忠誠」傷害的典型案例,而文章最開始提到的Barkley,則成了他在76人隊的關門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