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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籃大賽總是無法滿足人們的期望,究其原因,是因為人們對它的期望實在是太高了。而過高的期望,往往來自於諸如2016年這樣的扣籃大賽,在那次比賽裡,Aaron Gordon和Zach LaVine展開了跨時代的博弈,只要他們有力氣,我們甚至看他們連續扣上三個小時也不會覺得乏味。兩位扣將為觀眾帶來了強大的視覺衝擊,但同時也給觀眾們留下了無限的遐想和期待。
在Gordon決定今年再次參賽之後,我們的期待無疑更高了。然而,他辜負了我們對2016年扣籃大賽的回憶。事實上他基本上辜負了所有的期待,即使藉助無人機實現扣籃的想法可以說是創意滿滿。(如果他能在扣籃過程中,包括球下落時依然控制著無人機那就更棒了。當然,要是他能第一次扣成功就更好了。)
2016年的扣籃大賽可謂夢幻。我們期待2017年能精彩重現。但是並沒有。
我們從新晉扣籃王Glenn Robinson三世和Derrick Jones Jr.那裡也看到了不少精彩的扣籃——Robinson III在決賽中的摺疊暴扣尤其引人注目——但是確實少了些新意。這些扣籃,我們可都已經看過了。
這些扣籃都是前人動作的微調或者組合後的結果,比如Robinson III的最後一扣和John Wall之前的扣籃就大同小異,只不過這次他多飛越了幾個人而已。當然,某種程度上2016年也是這樣:LaVine和Gordon也沒有發明什麼新的扣籃方式。他們只是在前人的基礎上,摺疊的更厲害、跳的更高。
所以怎麼辦?我們要如何才能確保未來的扣籃大賽更接近2016年的水平,而非2017年的水平?
1. 多扣籃,少等待
扣籃大賽可不是一個為了什麼商業目的的,過程繁瑣、行進緩慢的活動。它就是很慢,一輪又一輪。當然NBA也嘗試過改變,但是計時器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反而變成了球員們心中的一個依靠。事實上我還蠻欣賞Ricky O’Donnell X-Games裡的想法:一共三十分鐘,讓球員們隨便去扣(這樣質量雖然會降低,但是不會有淘汰一說。)
即使我們不去想的那麼遠,這個扣籃大賽也需要在時間方面加以調整。兩個扣籃之間等十分鐘——即使這樣意味著扣籃之間不會互相干擾——也很難讓人接受。
2. 更多參賽者,更少的嘗試
現在的規則是,四位參賽者開局每人扣兩個。然後前兩名進入決賽再一人扣兩個。想在扣籃大賽上連做四個驚世駭俗的動作可不簡單,尤其是對多年參賽的球員來說。(Aaron Gordon兩年來應該創造了8個瘋狂的扣籃動作吧?)
我建議首輪比賽,八位參賽者,每人一次扣籃。前四名進入第二輪,然後每人再扣一次。決賽時,前兩名再用最後一扣來一決雌雄。最後一輪最好的扣籃就是我們的扣籃王。
你多了一倍參賽者,但是總扣籃數只從12增加到了14,所以時間並不會變長太多。你還減輕了每位參賽者的負擔,與此同時,之前扣籃的減少,意味著在之後的比拼中他們的狀態也會有所提升。而且,由於每一輪都一扣定勝負,所以參賽者們從一開始就要拿出他們的拿手絕活才行。
這些參賽者們並非就一定要是明星。2016年的Gordon和LaVine就不能算是明星——他們是知名的扣將,但並不是全明星或者其他的什麼。在聯盟裡慢慢挖掘Robinson III和小瓊斯這樣的卓越扣將。最終找到八位參賽者並不是什麼問題。
3. 拒絕平均分
現在的規則是,你並不能憑藉你最強的扣籃拿到扣籃王。你能否獲勝靠的是最後一輪你兩次扣籃的平均分。這種規則難道不該被質疑一下嗎?難道一個完美的50分扣籃加上一個略顯瑕疵的45分扣籃,就要比兩個48分扣籃差嗎?不!完美的50分就是最佳的扣籃,扣籃王應該由最佳的扣籃來獲得。
當然,問題在於,評委們評出50分就像發糖一樣隨意。這也就導致你很容易進入附加賽:緊接著就是你一次我一次的快速扣籃,直到其中一個人贏下比賽,就像16年的LaVine、Gordon大戰一樣。
所以我也在考慮另一種方法,最後一輪,評委們先不給評分,等到扣籃全部完成後,投票選出最強的投籃。評委們將根據扣籃之間的直接的比較給出評分。既然我們有五位評委,自然平局也不會出現。(對此我們或許會有更多潛在的爭辯,但我認為這種爭辯是良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