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阿密熱火已經禁賽Dion Waiters 10場,原因是他們的行為有損球隊,但引發禁賽的事件可能會導致聯盟採取進一步行動。
11月7日,當他和他的隊友乘坐從鳳凰城飛往洛杉磯的包機時,Waiters在飛機上發病引發恐慌。據ESPN報導,Waiters發病是因為食用了一種注入THC(譯者註:大麻類東西,在下文會有詳細講解)的可食用食品。這名27歲的後衛是2012年NBA選秀的四號秀,在飛機上他經歷了不良反應,需要醫療護理。禁賽將使Waiters喪失834483美元的薪資。而且他也會失去獲得120萬美元獎金的機會,這筆獎金與Waiters至少參加70場例行賽掛鉤的。
也就是說,這一口吃掉了Waiters大約200萬美元。
航班事件發生前,Waiters已經讓熱火感到失望。兩年前,熱火總裁Pat Riley和Waiters簽了一份為期四年的合約,價值4730萬美元,如果加上獎金最高可以到5200萬美元。Riley在16-17賽季很看好Waiters,這位前雪城大學球星場均16分,近40%的三分命中率。而且年富力強,Waiters似乎也進入了他作為NBA球員的黃金時代。
然而熱火的投資沒有回報。在過去的幾個賽季裡,Waiters的三分球命中率和其他數據全面下降,他還有很多過激行為。事實上,這是他在19-20賽季的第二次被禁賽。幾週前,熱火對曼菲斯灰熊的賽季開幕戰Waiters就被禁賽了。據說是Waiters與熱火教練Erik Spoelstra發生爭執,還在Instagram上諷刺總教練。
根據《球員統一合約》第5款,熱火有權對Waiters禁賽。第5款表明,一支球隊可以根據遵紀守法良好公民的最高標準,對「球員未能在球場內外好好表現」或參與「對球隊或聯盟的最大利益有實質性損害」的行為處以「合理罰款或禁賽」。
綜上所述,熱火和NBA都有理由認為服務員的不當行為損害了球隊和聯盟的形象。
在美國THC和大麻是一個混亂的法律話題,尤其是當跨越州界線的時候。
在20世紀20年代的時候,食用含THC的可食用的食物,或是軟糖,似乎是一個相當無害的行為。美國人可能會認為禁賽是不是有點過分,禁賽將使Waiters損失整個例行賽12%的費用。
但是,NBA球隊和聯盟有理由不同意大眾的這個看法,特別是如果Waiters在飛行中食用了這種食物,那麼至少從技術上講,他可能犯法了。
THC, 是大麻中發現的許多化合物之一。THC和大麻根據《聯邦管制物質法》被列為一類管製毒品。正如美國藥品監督管理局(U.S.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所明確指出的,無論TCH是天然的還是合成的,這種分類都是合適的。THC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興奮化合物」。因此,THC使美國人們在消費大麻產品時會感覺「很High」。THC也可與其他大麻化合物一起使用,包括大麻酚或CBD,以治療一些疾病。
根據一類管制對藥物進行分類是一件「大事」,這意味著聯邦政府認為該藥物沒有被接受的醫療用途。也就是說該藥物是危險的,因為濫用的可能性很大。海洛因,LSD(一種會產生強烈幻覺的迷幻藥物)和亞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搖頭丸)與大麻一樣,都是列為附表一所列毒品。
當此人攜帶毒品穿越州際線時,可能會因持有THC(或大麻)而受到聯邦指控。一般來說,一旦一個人從一個州到另一個州進行非法行為,聯邦政府就獲得對該人提出聯邦指控的權利。第一次因持有大麻而觸犯聯邦法律可能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儘管《管制物質法》宣佈THC和其他大麻化合物為非法,但聯邦政府基本上還是默許各州大麻合法化以及監管下用於娛樂或藥用。大麻合法化的州制定限制購買者資格的法規(如規定最低年齡要求),並為大麻供應商的頒發許可證發來建立一個合理的框架。各州還制定執法機制,確保在一個州生產和銷售的大麻產品不進入其他州,特別是那些大麻仍然非法的州。
根據最近的一項統計,11個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已將娛樂用大麻(包括藥用)合法化,另有23個州已將藥用大麻合法化。這些醫療用途通常需要醫生開處方,並從國家機構獲得患者登記卡。還有16個州,主要分佈在在南部以及中西區,一貫禁止任何用途的大麻。
Waiters在哪吃的「軟糖」?這有關係嗎?
Waiters登上了亞利桑那州90分鐘的航班,在那裡大麻只有醫生批准的醫療用途才是合法的。事實上,亞利桑那州的使用者必須從亞利桑那州衛生服務部獲得一張病人登記卡,才能合法地吸食大麻。在亞利桑那州非法持有大麻是重罪。
Waiters的航班降落在加州,在那裡,成年人使用大麻通常是合法的。目前還不清楚這架飛機飛過了哪些州,但是Waiters使用了THC。
但是,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如果Waiters在亞利桑那州領空上空吃了軟糖,他就做出違反亞利桑那州法律的行為。如果他在加州上空食用,在食用時越過州界線,因此又受到聯邦監管。此外,在國內航班上發生的犯罪行為屬於執行聯邦法律的聯邦調查局的管轄範圍。
不管怎樣,如果Waiters在飛機上吃了一種可以食用的THC,他很可能觸犯了法律。
除非事情比表面看起來更複雜,否則Waiters被指控犯罪的幾率極低。沒有證據表明他運輸大麻是為了銷售或除自己消費以外的任何目的。目前也沒有跡象表明執法部門對發生的事情感興趣。
而且最重要的是,Waiters似乎已經吃掉了罪證。
NBA對控制吸毒的行為既關乎健康,也關乎形象。
雖然Waiters不太可能因為涉嫌在空域內持有和食用一種注入THC的可食用食品而面臨任何刑事後果。熱火已經對他進行了處罰,而且NBA有動機進一步評估這種情況。這在審查法律檔案和評估聯盟如何保護其形象時是顯而易見的。
NBA和國家籃球運動員協會已經集體商定了一項全面的藥物檢測政策。該政策載於CBA第三十三條。如果一名球員「濫用藥物」檢驗結果呈陽性,比如古柯鹼或海洛因,他將面臨一項改變其職業生涯的懲罰:自動禁賽兩年。在這段時間內,球員的合約將無效。最近一個NBA球員面臨兩年禁藥的例子是Tyreke Evans,他今年5月被禁賽兩年。
這種嚴厲懲罰的根本目的在於震懾。如果一個球員因為吸毒而有失去兩年職業生涯的風險,那麼他使用這種藥物的可能性可能會降低。任何職業停職兩年都會造成巨大的經濟危害,但對於那些從事往往持續時間較短的職業的人來說,這種危害會擴大。NBA球員的平均職業生涯只有4到5年。一個NBA球員失去兩年的職業生涯,就像我們大多數人失去了幾十年的職業生涯。
震懾也提高了聯盟和NBPA的優先權。聯盟和NBPA都不希望球員使用或沉迷於危險的毒品,如古柯鹼、海洛因或LSD。NBA在球員和吸毒方面有一段問題歷史,特別是在20世紀80年代,尤其是在古柯鹼方面。33年前,波士頓塞爾提克隊的選秀隊員Len Bias(譯者註:86年榜眼)死於古柯鹼過量。從健康的角度來看,重罰是有道理的。
NBA也不想疏遠球迷,包括家長和公司贊助商。球迷們會被一個球員被認為使用了危險藥物的聯盟所困擾,聯盟可能會失去球迷,也會失去消費者和贊助商的錢。考慮到球員淨收入約佔NBA籃球相關收入的50%(其中包括出售和許可轉播權以及智慧財產權的收入),球員在保持球迷群的快樂方面擁有既得利益。
然而,在社會觀點和NBA的背景下,大麻是一個不同的型別。雖然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大麻被視為「禁毒戰爭」的一部分,但美國對大麻的態度在過去10年裡急劇軟化。
正如前文提到的,大多數州現在已經將大麻合法化,即使大多都是限制銷售的方式。許多美國人認為大麻是處方止痛藥的一個更好的替代品(五年前,美國美式足球聯盟的一位經紀人告訴我,處方止痛藥由於成癮而變得更具爭議性,他敦促他的球員使用大麻,而不是合成藥物,如維柯丁、Percocet或羥考酮等類的止痛藥)。也有人認為,許多NBA球員經常使用大麻,仍然在球場上表現出色。NBA退休球員Kenyon Martin最近估計,約85%的NBA球員吸食大麻。
儘管如此,根據《聯邦管制物質法》,大麻是被禁止的,一些州的立法者仍然懷疑大麻。大麻也仍然聯盟毒品政策所不允許的,儘管伴隨的處罰相當輕。第一次吸食大麻將會導致該球員進入大麻治療計畫。第二次將被罰款25000美元。第三次將自動禁賽5場。隨後的每一次吸食大麻都要比前一次禁賽至少多5場比賽(也就是第四次吸食大麻的人至少要被禁賽10場;第五次吸食大麻的人至少要被禁賽15場,以此類推)。
目前還不清楚Waiters是否曾檢測出大麻呈陽性。無論如何,他現在需要申請更多的定性檢驗,因為額外的檢驗是他的權利。
Waiters可以對禁賽提出上訴:檢驗關鍵證據。
Waiters有集體協商的權利對他10場比賽的禁賽提出上訴,並要求取消或減少禁賽。如果Waiters選擇上訴,他和NBPA將向申訴仲裁員提出上訴。這個仲裁員是中立、獨立的。
在他的上訴中,Waiters將面臨一個困難的局面:他需要證明禁賽是由熱火任意決定的。為此,服務生必須說服仲裁員,根據事實和過去的做法,這個懲罰是沒有根據的,或者是過分的。
為了提出上訴,Waiters可以提出幾點意見。例如,他可以否認這種可食用食品含有THC。也許Waiters有證據表明他的痙攣症是由其他健康因素或其他產品成分引起的。或者,Waiters可以堅持說他不知道食物中含有THC。如果他知道的話,Waiters可能會堅持說,如果知道有可能發生痙攣,他永遠不會吃它。從這個角度看,這起事件更像是一場意外,不值得停賽10場。Waiters是否有任何實際的證據來提出這些型別的論點還不得而知。
Waiters也可能會聲稱,根據以往的做法,禁賽10場比賽是過分的。例如,10場比賽的禁賽時間比球員因家庭暴力而受到的停賽時間更長。2017年,Willie Reed在得知妻子要離婚並進入預審干預計畫後,被指控攻擊妻子,在他進入預審干預計畫後,他被禁賽6場。Waiters可能會爭辯說,即使他「有罪」的食用這東西,唯一的受害者是他自己,而不是其他人。
熱火也會有很多防守反擊措施。首先,熱火可以援引「屢教不改,必須重罰」的概念,老闆通常被授權在員工每次違反工作場所政策時可以提高對員工懲罰的嚴厲程度。潛在的邏輯是,員工第一次沒有「吸取教訓」,因此需要更嚴厲的懲罰。
如上所述,在過去的幾週裡,熱火已經兩次禁賽Waiters。考慮到這一點,球隊在解釋禁賽10場的宣告中明顯地提到了這一點:「本賽季Waiters曾多次從事對球隊不利的行為。」熱火提到這一點是明智的:這有助於球隊主張實行「屢教不改,必須重罰」的原則。
第二,熱火可以強調,Waiters似乎已經觸犯法律(即使他不太可能因此面臨任何犯罪後果),這一點在上面有詳細說明。熱火讓人心服口服的說,Waiters的不當行為違反了法律。並且還可以指出,Waiters的行為不僅影響力了他本人和球隊利益,也傷害了那些熱火的金主們。因此,熱火可以試圖在商業關係方面建立Waiters對球隊運營方面的潛在財務損害。
NBA可以選擇懲罰Waiters,熱火可以試著和他解除合約。
禁賽10場未必是對Waiters最後一項處罰。
雖然聯盟不太可能繼續這一程式,但NBA有集體議事權利取消熱火對Waiters的禁賽,並實施更長的禁賽。這項權利載於CBA第六條中的「一個懲罰」條款。根據這一規定,NBA和一支球隊不能因為同一行為或行為而對球員進行紀律處分。然而,該條款規定NBA在一支球隊禁賽48小時後取消球員禁賽,並可以實施另一項停賽。該條款還強調,NBA的紀律權力代替球隊的紀律權力。雖然NBA不太可能援引這一權利,但如果認為停賽10場還不夠,聯盟可以這麼做。反過來,Waiters有權對聯盟禁賽提出上訴。
熱火最終可能會試圖終止Waiters的合約。如果Waiters繼續從事對球隊的有害行為,該隊可援引《球員統一合約》第16款。第16款授權球隊在球員未能「使其個人行為符合良好公民、良好道德品質和良好體育道德的標準」或忽視「保持一流身體狀況」的情況下,可以終止合約。
熱火任何試圖終止Waiters合約的行為都會引發與球員工會的法律糾紛。NBA球員工會在仲裁中會獲得主動權,而且已有先例:NBA球隊無法終止有保證的合約。球員工會不希望出現擔保合約失去保障的先例。
也就是說,球隊已經與有問題的球員協商買斷事宜。2004年,塞爾提克和與嗜酒成性的Vin Baker達成協議,塞爾提克同意支付Baker剩餘3500萬美元的合約中的1600萬美元。2015年,密爾瓦基公鹿隊和Larry Sanders達成和解,球隊同意支付他合約剩餘的4400萬美元中的2200萬美元。
也許熱火和Waiters的情況也會和上面的情況殊途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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